关联交易
购入中信银行理财之惠益系列20号产品共3.5亿元
发布时间:2013-12-14
交易对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政策:以该理财产品的市场公允价格购买,符合公允、合理的原则。
交易目的:该期理财产品的融资主体是山东省交通厅,募集主体的级别AA级,募集期限5年,预期收益是6.7%-6.8%,以高速收费权质押作为增信方式。购买此理财产品,对调整公司投资账户的久期长度有积极的意义,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的收益率水平。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购买该理财产品符合我司投资策略,对公司的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较小。
独立董事的意见:该交易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经过董事会或独立董事个人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