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华夏上证50ETF基金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4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年7月6日,我司分红账户下达认购该基金2亿元的交易指令,并于当日成交66,624,002.33元,次日成交90,257,115.70元,合计成交156,881,118.03元。我司2014年度末净资产为29.83亿元,该基金投资已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一,并超过五百万元。依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我司认购该基金的主要目的系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在A股市场剧烈波动的过程中肩负起保险机构应尽的社会责任,为稳定我国资本市场贡献自身力量。同时,通过把握市场机会、参与市场反弹,有助于平抑资产组合的前期波动和稳定收益水平。我司始终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并相信市场将逐步企稳并回归上行通道。为此,我司正在积极研究和布局资本市场,为下半年开展资金运用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件注册募集并公开发售,基金合同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取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华夏基金是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我司与华夏基金之间属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主要控股子公司。据中信证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13年4月,该公司持有华夏基金62.2%股份。我司中方股东为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我司与华夏基金之间具有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投资交易按市场价格认购。
(二)定价依据
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由交易所实时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7月6日为2.7023元/份,7月7日为2.7412元/份。依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的认购费率为0.5%,赎回费率为0.5%。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所场内交易。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间
7月6日、7日买入,并完成基金份额交割。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08年8月29日,我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投资于一家关联企业的全部投资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5%,投资于一只关联企业的产品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3%或该产品有效份额的10%。”此项关联交易授权即我司现行授权表B。按上述决议,我司管理层可以在授权金额内作出投资决策。本笔基金投资由我司管理层按照上述权限进行审批并按我司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执行,符合我司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