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9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年12月4日,我司投资连结保险成长先锋账户下达买入信诚周期轮动的交易指令,并于当日全部成交,成交价格为2.6590元/份,金额共计20281213.21元。我司2014年末净资产为29.83亿元,依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基金投资未超过我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一,属于一般关联交易。我司买入信诚周期轮动的主要目的系阶段性参与A股上行行情并把握市场机会,以提高资产组合的收益水平。我公司投连险成长先锋账户买入该基金符合账户投资策略,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52号文核准募集,基金代码为165516。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投资目标为在深入分析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行业与宏观经济的联动特点,动态调整行业及个股配置比例,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信诚基金是由我司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合资基金公司。我司与信诚基金之间属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信诚基金是由中信集团旗下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投资创办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信信托与英国保诚集团各持股权49%、中新创投持股2%,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投资交易按市场价格申购。
(二)定价依据
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按由交易所实时价格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成交价2.6590元/份。依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8%、赎回费率为0.5%、年管理费率1.5%、年托管费0.25%。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所场内交易。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间
我司于12月4日申购,并于当日成交。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08年8月29日,我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投资于一家关联企业的全部投资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5%,投资于一只关联企业的产品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3%或该产品有效份额的10%。”此项关联交易授权即我司现行授权表B。按上述决议,我司管理层可以在授权金额内作出投资决策。本笔基金投资由我司管理层按照上述权限进行审批并按我司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执行,符合我司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