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8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下达买入该基金1亿元的交易指令,并于当日全部成交。我公司2015年度末净资产为34.24亿元, 该基金买入金额占我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百分之一以上并超过五百万元,依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属重大关联交易。我公司买入该基金的主要目的系提高流动性资产的收益水平。我公司分红账户买入该基金符合账户投资策略,对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月7日证监许可[2011]21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为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信诚基金是由我司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合资基金公司。我司与信诚基金之间属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是由中信集团旗下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投资创办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信信托与英国保诚集团各持股权49%、中新创投持股2%,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截至2015年二季度末,信诚基金自有资产共计4.88亿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基金交易按市场价格买入。该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
  (二)定价依据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合同规定,按交易惯例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按交易所即时价格成交。成交价为1元/份。
  (二)交易结算方式
  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间
  我司于1月21日申购并于当日成交。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08年8月29日,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投资于一家关联企业的全部投资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5%,投资于一只关联企业的产品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3%或该产品有效份额的10%。”此项关联交易授权即我公司现行授权表B。按上述决议,我公司管理层可以在授权金额内作出投资决策。本笔基金投资由我公司管理层按照上述权限进行审批并按我公司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执行,符合我公司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