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人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天津分行”)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信诚人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合路宝策大厦1号20-21层房屋出租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该出租房屋面积4282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合路宝策大厦1号19-21层是本公司于2016年投资购置的自有房产。此次将宝策大厦1号20-21层租赁给天津分行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282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法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二)企业类型:股份制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三)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汇兑、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担保;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黄金制品销售;家庭财产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四)注册资本:4893480万元
  (五)关联关系说明:中信银行控股股东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4.58%。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六)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22977817N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租赁标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合路宝策大厦1号20-21层。
  使用面积:4282平方米(建筑面积)。
  承租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租赁期限:2017年03月01日起至 2022年2月28日止,租期为5年,共计60个月。
  合同签署日期:2017年2月23日。
  交易金额:年租金为529.2552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玖万贰仟伍佰伍拾贰元整),租赁合同期限内总计租金为2646276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肆拾陆万贰仟柒佰陆拾元整)。
  (二)定价政策
  参考天津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103元(人民币)。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总和
  截至2016年第四季度末,我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0.2549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