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7-26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投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 华夏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202,以下简称“该基金”)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司成长先锋账户下达认购该基金3000万元的交易指令。华夏基金于2017年7月13日确认认购申请。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该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7年6月,华夏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即控股股东为中信证券,持股比例为62.2%。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注册资本2.38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我司在认购该基金过程中,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认购金额为500万元以上的,认购费用为每笔1000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该基金认购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7月12日,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认购该基金于2017年7月4日提交认购申请并受理,华夏基金于2017年7月13日确认认购。我司自2017年7月14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产品份额。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08年8月29日,我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投资于一家关联企业的全部投资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5%,投资于一只关联企业的产品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3%或该产品有效份额的10%。”此项关联交易授权即我司现行授权表B。按上述决议,我司管理层可以在授权金额内作出投资决策。本笔基金投资由我司管理层按照上述权限进行审批并按我司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执行,符合我司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