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信诚人寿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保险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01

  2017年7月24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在我司投保。该投保单位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银行与我司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关系,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该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协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在我司投保信诚「福利恒康」团体医疗保险,该保险合同于2017年7月24日生效。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43940788.01元,保障范围主要为医疗保障,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团体保险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员工为被保险人。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法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四)注册资本:4893479.657300万人民币
  (五)与保险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中信银行是我司中方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我司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关系。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提供员工保险服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平合理,遵从市场规律,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合理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提供员工保险服务,对我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五、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经我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司与中信银行于2013年5月27日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书,双方的合作范围包含员工保险业务。在该统一交易协议框架下,我司与中信银行的本次交易可以不再进行关联交易审查,而是按照我司团体保险业务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
  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末,我司与中信银行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22.91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