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在国家疫情防控部署下,目前全国疫情防控积极向好态势正在拓展,但防控工作仍未结束,根据银保监会文件精神,为继续服务广大客户,现对您在我司购买的部分疾病险产品的相关服务进行补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保险
(一)责任扩展说明
持有以下《医疗保险产品列表》对应的有效保单被保险人,在2020年4月30日前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接受诊疗,理赔时取消就诊医院、等待期、免赔额、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的限制。
(二)适用医疗保险产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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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序号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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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1 |
中信保诚「暖宝保」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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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信保诚「暖宝保」医疗保险C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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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信保诚「安诊」中美癌症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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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信保诚附加「康乐无忧」长期医疗保险 |
二、重大疾病保险
(一)责任扩展说明
持有以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列表》对应的有效保单被保险人,在2020年4月30日前因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导致重大疾病,理赔时取消就诊医院及等待期的限制。
(二)适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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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序号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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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 |
1 |
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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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重大疾病保险(少儿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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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信保诚 「全民保」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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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信保诚「亲恩保」恶性肿瘤疾病保险A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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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信保诚「亲恩保」恶性肿瘤疾病保险B款 |
三、注意事项:
(一)上述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已经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司不承担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扩展责任:
1.已经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2.处于隔离状态的。
(二)上述责任扩展说明最终解释权归中信保诚人寿所有。
四、释义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具体诊断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相关标准(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的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我司已针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通24小时报案受理、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的服务,如您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838与我们联系。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