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手:中信银行总行及总行营业部 定价政策:市场定价。 交易目的:充分利用股东资源开拓业务,进一步巩固我司与中信银行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中信银行业务。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董事会的非关联方董事和独立董事审批通过。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报价与市场价相仿,根据精算假设,该笔交易能有盈利,因此对本期财务及经营状况无负面影响。在以后的续保年度中,我司将会对该业务过往的理赔情况进行分析,并适度调整价格,以确保定价的公平合理。因此,不存在潜在利益输送。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意本项关联交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