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手:中信银行总行及总行营业部 定价政策:市场定价。 交易目的:充分利用股东资源开拓业务,进一步巩固我司与中信银行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中信银行业务。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董事会的非关联方董事审批通过。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报价与市场价相仿,根据精算假设,该笔交易能有盈利,因此对本期财务及经营状况无负面影响。在以后的续保年度中,我司将会对密切观察市场情况和分析该业务的实际理赔情况进行分析,并适度调整价格和承保条件,以确保定价的公平合理。因此,不存在潜在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