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申购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1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6月24日,我公司分红账户下达申购该基金4000万元的交易指令,基金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确认全部申购申请。根据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该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生效。我公司上季末净资产为32.41亿元,依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债券交易额占我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百分之一以上并超过五百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我公司申购该基金的主要目的系通过购买纯债基金来加强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间接增强对优质债券的配置,以提高资产组合的收益水平。我公司分红账户买入该基金符合账户投资策略,对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30日证监基金字【2005】 142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基金,投资目标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投资于精选的优质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信诚基金是由我司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合资基金公司。我司与信诚基金之间属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信诚基金是由中信集团旗下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投资创办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信信托与英国保诚集团各持股权49%、中新创投持股2%,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基金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市场惯例定价。该基金申购费率为0.08%,赎回费率为0.50%,管理费率为0.70%,托管费率为0.20%。
(二)定价依据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合同规定,按交易惯例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该基金申购价为1.0470元/份。
(二)交易结算方式
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间
我司于2016年6月24日下达申购交易指令,基金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确认申购申请。根据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该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08年8月29日,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投资于一家关联企业的全部投资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5%,投资于一只关联企业的产品不应超过该投资组合净资产的3%或该产品有效份额的10%。”此项关联交易授权即我公司现行授权表B。按上述决议,我公司管理层可以在授权金额内作出投资决策。本笔基金投资由我公司管理层按照上述权限进行审批并按我公司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执行,符合我公司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