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重疾险亮相常州
发布时间:2007-04-05
新老保单如何对接成关注焦点
本报讯 尽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出台刚一天,并允许寿险公司所有销售产品最迟于今年8月1日遵照实施。但4月4日,外资寿险公司——常州信诚人寿公司抢先亮出了自己酝酿已久的新版重疾险。
25种重病
统一概念
据了解,目前的重疾险市场上,常州各家寿险公司经常以承保的疾病数量多来显示自家的优越性:有24种的、有28种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超过了30种。由于在实际理赔过程中,临床医学上被确诊为在保险理赔范围的疾病,往往需要附加很多条件才能达到“保险医学”理赔的标准,因而,重疾险落得个“保死不保病”的名声,界定的标准五花八门,全由各家寿险公司说了算。
据介绍,在出台的新规定中,重疾险的定义有了统一标准。其中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要求今后以“重疾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18周岁以上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即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及时援助金”突显个性化常州信诚人寿率先推出的新型重疾险,除了提供根据行业协会《使用规范》规定制定的28种重大疾病保障之外,还特别设置了“及时援助金”款项,也就是说,当部分疾病在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只要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信诚人寿就可提供及时援助,为客户提供占基础保险金15%%的及时援助金。
据介绍,常州信诚人寿此次亮出的新版重疾险中,还增添了给付利益的另外10种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双目失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III度烧伤、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手术、严重脑损伤、脑中风后遗症和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面对常州信诚人寿的抢先之举,我市其他寿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已接到保险协会的规定,相关新版重疾险正在审批,预计5月份,各家寿险公司就要比拼自已的新版重疾险种了。
新老保单如何对接?
根据要求,8月1日《规范》生效前已经签订的重疾险保单,寿险公司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因而,对投保人来说,最为关注的问题莫过于自己的老保单是否适用新标准的问题。对此,我市一些寿险公司人士明确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保单的索赔申请。比如,某疾病新定义宽泛,那么对老保单就参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更为宽泛,那么仍然沿用原有定义。也有寿险公司负责人称,总公司正在考虑直接升级,使投保人享受新定义的“优惠”,但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寿险公司的成本,是否会涉及到收费问题目前还是未知数。
一位寿险公司负责人称,通过新旧定义对比,他发现新定义中有80%%的内容对老保单持有者是有利的,只有个别定义对老保单持有人不利。目前,该公司正在研究如何解决对老保单持有人不利的部分,将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做出对老保单用户有利的举措。老保单效用问题不必担心
针对消费者关心的新老保单对接问题,我市一些寿险公司负责人谈到,消费者担心的其实是老保单未来的效用问题,这未免有点多虑。特别是想退保的,不划算且没必要。因为对于一个重疾险老保单持有人而言,如果要退掉原来的保险,转而购买新的保险,一来要产生退保的损失,二来随着投保年龄的增长费率肯定要提高。
这位负责人举例称,假如一位投保者已经连续缴纳了2年的重疾险保费,共支出保费7000元,如果申请退保解约,大约只能拿回4000多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无论消费者选择继续持有老保单,或选择接受寿险公司的调整,都是出于自愿;如果寿险公司有强制要求,都是违规的,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吴珂孙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