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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人寿浙江省分公司 被推选为浙江省保险行业流动协调小组成员
发布时间:2007-12-06

2007121日新《浙江省保险营销员业内流动管理自律公约》(以下简称新《自律公约》将正式实施,该公约首次引入了履约保证金制度,对违反新《自律公约》的在杭保险公司将按规定处以扣除违约金的处理。该新《自律公约》是在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2007年保险营销专业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参会的在杭22家寿险公司和19家财险公司还投票选举产生了流动协调小组成员,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被推选为协调小组成员之一。在投票产生的9家公司中大都为国内实力雄厚、成立时间较长的老牌产、寿险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是当选的唯一一家成立不到一年的在杭外资公司。各家在杭同业公司对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也归因于信诚人寿浙江省分公司在杭州市场的诚信经营与良好声誉。信诚人寿浙江省分公司将继续努力,为杭州寿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