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诸如泛鑫保险美女老总携款潜逃事件等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事件屡见报端,各地出现了一些金额大、影响范围广的案件,并且许多新的非法集资形式不断出现,让人难以分辨,导致不少人上当受骗,财产遭受损失。本月正值保险行业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月,信诚人寿也在此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我们要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主要特点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涉案人往往向保险消费者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 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集资;
2、假借保险名义系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涉案人往往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假借办理“团体年金保险”名义,或者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进行集资;
3、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高: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一旦案发,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犯,往往人去楼空;
4、以伪造的单证、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涉案人往往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直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资金;
5、利用职务便利诱骗:涉案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信任,从而骗取资金。
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呢?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权威部门提醒: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如何防范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涉及金额高、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保险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消费过程中力争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提示做到“三查两配合”,即“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查人员”就是买保险时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可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对其进行验证。“查产品”就是买保险时通过网上查证(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网站),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也不要受“先返息”之类的诱惑。“查单证”就是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配合做好缴费”就是消费者所交保费超过1000元时,应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配合做好回访”就是购买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
总之,我们在此提醒保险消费者一定管理好自己的钱包,通过正当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千万不能轻易相信那些高息承诺,避免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
(总公司法律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