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广分“慧眼·守信·明责”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之二【守信】
发布时间:2016-05-24
之二——守信
做为保险从业人员,无论是普通工作者还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当围绕“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观理念来履行我们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了解非法集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标准,珍惜职业生涯,严守法律底线,自觉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保险的本质
是风险保障,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功能作用。
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
“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
1、守信用,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
2、担风险,是保险的本质属性;
3、重服务,是保险价值的实现途径;
4、合规范,是保险市场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
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
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
守法遵规、独立执业、专业胜任、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符合规定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