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获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
发布时间:2017/7/6 17:16:41
  7月5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一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信诚人寿获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82号)相关规定,保监会对已报送的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共有四家保险公司符合   《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
  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保监会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第六批)进行了公示,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保监会表示,进入名单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营好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下一步,保监会一是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二是将加强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及经营行为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今年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将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根据政策,纳税人投保商业税收优惠型健康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按照2400元/年或200元/月的限额标准,对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税前扣除。该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