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客户权益公示函
发布时间:2017/11/29 17:37:05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6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发的保险合同效力以及客户的合法权益均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并一如既往地为全体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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