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金罚决字〔2025〕13号、16号)的内容予以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2025年2月7日,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对江苏分公司罚款18万元;对1名责任人警告并罚款4万元。
我公司将按时全额缴纳罚款,积极整改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特此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