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诚人寿”或“公司”)股东变更情况披露如下:
一、变更股东决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了中信保诚人寿2022年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中方股东变更的事宜。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条件、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变更股东的有关情况
1、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情况介绍
(1)股权转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139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经营范围:1.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2.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包括:(1)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2)矿产、林木等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3)机械制造;(4)房地产开发;(5)信息产业: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6)商贸服务及其他产业: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咨询服务;3.向境内外子公司发放股东贷款;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和劳务输出,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4年7月22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53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转让的出资金额、股权比例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将所持有的公司1,180,000,000元的出资额无偿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持有公司1,180,000,000元的出资额,所持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中信有限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3.股东变更前后对照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持有出资额(人民币/元) |
持股比例 |
持有出资额(人民币/元)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1,180,000,000 |
50% |
0 |
0 |
2 |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0 |
0 |
1,180,000,000 |
50% |
4.发生分立、合并等其他情形
无。
三、资金来源的声明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入股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无偿划转,转让方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投资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
四、关联关系声明及逐级披露
1.关联关系声明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声明:
经认真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安排。
2.股权结构披露情况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上述变更股东事项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生效。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送邮件至iad@cbirc.gov.cn。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