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爱新市民 金融圳行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新市民金融服务线上宣教活动
发布时间:2023/5/29 11:07:35

关于防范“退保理财”骗局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一些保险消费者被诱导通过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获取资金、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的案件频发,市场上有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退保理财”诱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此类案件具有犯罪手段新颖、欺骗性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其基本操作手法如下:
  第一步:
  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信函、短信等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第二步:
  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第三步:
  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可获补贴、退保资金转购“理财产品”可获贴息或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据了解,这种“退保理财”骗局导致保单非正常退保,而退保资金大多被诱导转购“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社会影响恶劣。
  如有人员通过信函、短信、电话劝说您退保转购理财产品,请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为此,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提示您:
  一、正确认识保险功能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赔偿等。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二、勿受高息理财诱惑
  以高收益为卖点的“理财产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为避免上当受骗,建议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理财”,做到“三拒绝”:拒绝相信高息“理财”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拒绝被赠送礼品、“先返息”等诱饵打动;拒绝与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签订投资理财协议,拒绝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出具收据等。
  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如遇可疑邀约时,可通过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人员、查产品、查地址,核实销售人员是不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所售产品是不是保险公司产品、所留地址是不是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地址。
  二是如遇“退保理财”骗局时,建议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热线:0755-83529699。

 

——摘自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