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人寿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2022]4号
发布时间:2022/4/21 10:41:43

中信保诚人寿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统一交易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该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面向未来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我司于2022年3月31日与中信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我司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两年。
  (二)交易标的情况
  统一交易协议业务类型为保险业务类,业务范围及预估关联交易金额为:
  1.代理销售保险业务,预计2022年至2023年双方代理保险业务合作产生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手续费20亿元人民币。
  2.团体保险业务,预计2022年至2023年两年双方合作产生的团体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合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其中风险型保险保障保费收入和基金型保险保障管理费合计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信银行控股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37%。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信银行构成我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489.35亿
  成立日期:1987年04月20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商业银行作为保险资金托管人的资质要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平合理,遵从市场规律,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合理价格,按市场价格定价。统一交易协议项下各项业务合作前,需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交易价格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代销保险产品手续费率以及根据市场定价的保险费执行。代理销售保险业务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由我司定期支付手续费。团体保险业务根据保单成交情况向我司实时支付保险费。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代理销售保险业务,预计2022年至2023年双方代理保险业务合作产生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手续费20亿元人民币。
  团体保险业务,预计2022年至2023年两年双方合作产生的团体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合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其中风险型保险保障保费收入和基金型保险保障管理费合计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交易经我司2022年第3次管理层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候任主席审阅后,由我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批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4月取得中国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经公司任命后,自2022年4月12日正式履职。因此,未在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就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