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不足24小时出险,获得赔付
发布时间:2011/4/26 11:50:20

  2010年春节前的一个下午,李女士到银行办理定期到期转存业务。柜台人员向她介绍了我司的[六福盈门两全保险]产品,李女士对此很感兴趣,随即填写了投保书,并将七万元保费转入公司账户。翌日上午核保通过。


  然而,就在这天晚上23时34分,李女士驾驶的小轿车与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发生严重碰撞,致使李女士当场身故。李女士的女儿查看保单时发现,保单于当日24时正式生效,母亲出险时,保单尚未生效,能否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呢?李女士的女儿在犹疑不决递交了理赔申请后被告知,十五万余元的保险金即将转入她的账户,这笔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八万余元,意外身故保险金七万元,共计十五万余元。其实,当李女士填写提交投保书并完成缴交保费那一刻,我司的临时保障责任已经开始生效。


  如果李女士没有遇上热心的银行职员,如果她当时犹豫不决,没有马上投保我司[六福盈门两全保险]产品,那么这七万元仅仅是存放在银行获取微薄利息的一笔定期存款,不能使她的家人得到更多的保障。


  保险金并不能弥补失去母亲的伤痛,但母亲对女儿深深的关爱却在此延续着。人生中有太多不能预料的意外发生,及早为自己、为家人购买充足的保障,才能在风险来袭时为家庭撑起“保护伞”。